曲艺是中华民族各种“说唱艺术”的统称,是中华的传统文化,它是由民间口头文学和歌唱艺术经过长期发展演变形成的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以“说、唱”为主要的艺术表现手段。说的如小品、相声、评书、评话;唱的如京韵大鼓、单弦牌子曲、扬州清曲、东北大鼓、温州大鼓、胶东大鼓、湖北大鼓等等;似说似唱的如山东快书、快板书、锣鼓书、萍乡春锣、四川金钱板等;又说又唱的如山东琴书、徐州琴书、恩施扬琴、武乡琴书、安徽琴书、贵州琴书、云南扬琴等;又说又唱又舞的走唱如二人转、十不闲莲花落、宁波走书、凤阳花鼓、车灯、商 花鼓等。在中华艺术发展史上,说唱艺术曾归于“宋代百戏”中,在瓦舍、勾栏表演;到了近代,则归于“什样杂耍”中,大多在诸如北京的天桥、南京的夫子庙、上海的徐家汇、天津的“三不管”、开封的相国寺等民间娱乐场地进行表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给已经发展成熟的众多说唱艺术一个统一而稳定的名称,统称为“曲艺”。据不完全统计,至今流传在中国民间的各族曲艺曲种约有400个左右。
曲艺发展的历史源远流长。早在古代时,中国民间的说故事、讲笑话,宫廷中俳优的弹唱歌舞、滑稽表演,都含有曲艺的艺术因素。到了唐代,说话伎艺、歌唱伎艺兴盛起来,由此,曲艺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开始形成。宋代时,说唱表演有了专门的场所,也有了职业艺人,说话伎艺,鼓子词、诸宫调、唱赚等演唱形式极其昌盛。明清两代及至民国初年,城市周边地带赋有浓郁地方色彩的民间说唱纷纷流向城市,像道情、莲花落、凤阳花鼓、霸王鞭等。我们今天所见到的曲艺品种,大多为清代至民初曲种的流传。
曲艺作为中国最具民族特点和民间意味的表演艺术形式集成,曲艺具有这样几个主要的艺术特征:首先,曲艺表演是以“说”和“唱”为主要表现手段,所以要求它的语言必须适于说或唱,一定要生动活泼,简练精辟并易于上口。其次,曲艺不像戏剧那样由演员装扮成固定的角色进行表演,而是由演员装扮成不同角色,以“一人多角”的方式,通过说、唱,把各种人物、故事表演给听众。因而曲艺表演比之戏剧,具有简便易行的特点。其三,曲艺表演的简便易行,使它对生活的反映快捷,曲目、书目的内容多以短小精悍为主,因而曲艺演员通常能够自己创作,自己表演。其四,曲艺以说、唱为艺术表现的主要手段,因而它是诉诸于人们听觉的艺术,它通过说、唱刺激听众的听觉来驱动听众的形象思维,在听众的思维想象中与演员共同完成艺术创造。其五,曲艺演员必须具备坚实的说功、唱功、做功和高超的摹仿力,演员只有具备了这些技巧,才能将人物形象刻划得惟妙惟肖,使事件的叙述引人入胜,从而博得听众的欣赏。以上是曲艺品种艺术特点的不同程度的近似之处,是它们的共性。同时这些曲种又是各自独立存在,自有个性的。不仅如此,同一曲种由于表演者各有所长,又形成不同的艺术流派,即使是相同流派,也因为表演者的差别而各具特色,这就形成了曲坛上百花争艳的繁荣景象。
曲艺作为中国最具民族民间色彩且历史悠久又传统深厚的表演艺术,不仅自身具有十分独特的审美功能,而且在中国整个的文艺发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首先,曲艺是中国民族历史和民族文学的特殊传承载体。中国历史上各个少数民族的史诗以及许多民歌与叙事诗,借曲艺艺术的“说唱”得以传播、宏扬和保存。其次,曲艺是中国古典章回体长篇小说和许多戏曲剧种形成的桥梁与母体。换言之,曲艺在其历史发展中催生了中国古典长篇小说,孕育了诸多戏曲剧种。曲艺以其自身的存在,不仅为其它艺术提供了文学题材,而且深刻地影响并培育了中国人的艺术审美情趣及精神气质。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在曲艺的世界里,有生动有趣的相声,优美动听的扬州清曲,深刻动人的评书,还有有节奏韵律的快板等等。这些曲艺无不展现出中华传统文化的美妙。俯仰中华上下五千年,笔墨纸砚、唐诗宋词、京剧昆曲……五千年文明的薪火相传,为华夏儿女留下了灿如星河的宝贵文化财富。